河北省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行動
近日,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(fā)《河北省農村黑臭水體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》。即日起,河北省開展為期2個月的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行動,確保6月底前完成整治,消除黑臭現象。 本次排查整治行動按照各市自查、省級再排查、全面整治和省級復核四個階段推進。 在各市自查階段,各市組織縣級環(huán)境監(jiān)管網格長開展農村黑臭水體全面自查,對排查出的農村黑臭水體形成排查清單。同時對水體周邊存在的垃圾堆存、污水亂排等問題立行立改,堅決杜絕污染隱患。 在省級再排查階段,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將通過遙感解譯、無人機飛檢、視頻監(jiān)控等多技術手段開展排查。遙感解譯排查中,將組織技術單位從南向北逐市開展遙感解譯,形成全省農村黑臭水體遙感疑似清單。無人機飛檢排查中,將重點對各市縣村莊(社區(qū))范圍內較隱蔽或水面面積小于遙感識別精度的河、塘、溝渠等水體進行排查,形成疑似清單。在視頻監(jiān)控排查中,將通過露天禁燒視頻監(jiān)控平臺對各市自查清單內農村黑臭水體周邊的生活垃圾堆存、秸稈堆存等污染隱患進行抽查,形成農村黑臭水體視頻監(jiān)控問題清單。三類疑似清單將交由各相關地市對比自查,逐一開展現場核實,必要時通過水質監(jiān)測,確認是否為農村黑臭水體,對新增農村黑臭水體清單,實行掛賬督辦,限期整改。 在整治階段,各地要按照“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”原則,對排查出的農村黑臭水體逐一制定治理方案,通過控源截污、清淤疏浚、水體凈化、生態(tài)綠化等綜合措施開展全面整治。對已完成治理的農村黑臭水體組織開展“回頭看”,嚴防反彈。 在省級督導檢查、暗查復核階段,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將會同省水利廳、農業(yè)農村廳組成由廳級領導帶隊的檢查組,對各市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兩次督導檢查。從6月份開始,將對所有黑臭水體整治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暗查復核。復核內容主要包括:各地是否重視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工作,主體治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,管護機制是否建立;農村黑臭水體周邊是否存在垃圾亂堆亂放、私設排污口、污水橫流等現象;農村黑臭水體是否整治到位,是否仍存在氣味、顏色異常,周邊是否仍存在污染源等情況;相關監(jiān)測指標結果是否符合整治要求等。 為確保排查整治行動取得實效,方案提出,省級排查結果將納入對各地網格化環(huán)境監(jiān)管工作的綜合評估考核。對發(fā)現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、污染隱患未消除、虛報瞞報等問題的地區(qū),將約談縣(市、區(qū))級主要負責同志,問題嚴重的將依法依規(guī)追責問責。